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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率因果之失

01 三月

Image我們人最常犯,也最容易不自覺犯的一個錯誤就是把"相關"的事情草率的結論為"因果關係"。尤其是那些早有主見,祇是急於想把數據當作理論根據來證明自己的論點是對的人。

比 如說某人經常遲睡,而他平時也攝入大量咖啡因。就會被草率結論為"他因為攝入太多咖啡因而遲睡!"但事實上可能反過來他是因為喜歡遲睡才會攝入大量的咖啡 因,而也有許多人不攝入咖啡因也一樣遲睡。。。還有更多更多的變數。"咖啡因"和"遲睡"只能說兩者間可能有的"關聯性",但在還沒有深入驗證前卻不足以 湊成絕對的"因果關係"。

最常見的例子還有,某人發生了意外,而他平時的為人就是行為不檢的那種。這樣的案例就會被宗教人士無端的歸咎為『天譴』或『因果業報』。而每一個宗教都會有自己一套詮釋他不幸原因的說辭,且個個都覺得自己的最合理。

事 實上,"發生意外"和"行為不檢"這兩者間的關係就算有,也可能是間接性和不確定性的。而當中被牽強地歸結為因果關係的橋樑則大都是出自信仰者腦中的主觀 臆測。只是在那一刻,他們壓根沒注意到客觀現實中有無數所謂的『好人』也發生意外,也有無數所謂的『壞人』正活得好好,甚至可能富裕的度過餘生。(當然這 時候各個教派又會給出一大堆不同的解釋,基本是更多無法證實的主觀臆測。)

沒錯,因果規律是宇宙法則,每一件事情都 有"緣法"基礎。就是所謂的事出必有因,無風不起浪。無論站在科學角度或佛學角度都承認因果法則(雖然在作用方式的定義上很不一樣)。只不過我們不能單純 的把『關聯』當成『因果』。兩件事情有『關係』也不等於就是『因果關係』。 每一個所發生的『結果』後面都有千絲萬縷數不盡的更多構成因素。每一個結果的未來更有數不盡的變數,受著更多其它的因果關係牽引。在一般人的"主觀經驗" 基礎上根本就不可能了知因果的來龍去脈,祇能夠局部的認識因果原則和有限的掌控因果關係。 尤其人與人之間的因果關係更是複雜,所以提出緣起法,認為凡是都是互相影響的結果的創始人佛陀說 “因果不可思議”。

千萬不要小看這種輕率因果關係的態度,因為這種錯誤思維習慣時時刻刻都在人類的思想和社會判斷上,構成無法衡量的災難和衝突。如果很隨便就把一件事情歸咎於某個單方面的原因,那麼我們結果很可能會和問題真正的原因擦肩而過。看到的問題就會變得片面,也就不具備所謂的『正見』。

更 多時候當在我們在急於草下結論說服自己和別人時,背後真正的推動力其實就只是本身的慾望和情緒在驅使而已。當對一個人或一個組織不滿的時候,當你對他認同 的時候,當你對他有所渴望的時候,你都可能對這個人或組織的本質沒有辦法如實的掌控。而只是看到自己立場上需要的點而已。

與其忙著運算外在環境和他人行為不可測的因果關係,倒不如先關切好了解自己心理機制,看自己如何受影響和產生認知和情緒變化的模式。因為那容易掌控得多,也實際得多了。 如果連內在心靈環境都無法最大限度的調適好,那就遑論掌控外在的情境了。

李威霆。新加坡。凌晨
August 1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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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1 三月, 2014 英吋 雜談散文, 修煉者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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