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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途真能同歸嗎?

08 四月

我針對的是錯誤的“事情”而不是“人”,我包容的則是“人”,而非錯誤的“事情”。 

有一位博學新紀元學的朋友跟我分享,她說當我們真正很深入去看待“因果論”信仰和“神權論”信仰時,其後面的原理是一致的,目地都是為了告訴我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接著她又根據這個觀點引申出“其實所有宗教都是一樣的,教人為善,基本上都是殊途同歸”。

我問她是不是世界上所有宗教都是殊途同歸?她的答案是肯定的。接著我問她是不是每個宗教裡所有的教義都絕對是對的,她說它們存在必然都有它的道理,我都會接受所有的教義。

對於她所說的萬教歸一論調,在理念和心態上我是基本認同的。我們人活著的目的無非就是為了開心,為了斷絕痛苦,所有宗教的教導也無不是依著“極樂”、“涅磐”、“天堂”等取向發展的,這可以說是宗教的一致性。但是,我個人對“殊途同歸”一詞卻是萬分警戒的。

如果要從新加坡去到羅馬,我們可以有很多方式,例如搭乘飛機、船、甚至驅車從陸路前往,再或者有些人選擇三步一拜。理論上,無論選擇任何途徑,都終將可以抵達目的地沒錯。但這是“理論上”沒錯,那麼“實際上”呢?

根據希臘物理學家阿基米德的理論,只要給他一根足夠長的竿子和支點,他就可以撬起地球。在學理上是沒錯的,但卻不會在現實中出現。這叫有道理,沒效果。這個世界上有很多聽似合情合理的事情,但卻未必就是對的, 就算一件事情概念上是對的,當它不符合現狀時也會變成錯的。

拿前述的“因果論”和“神權論”為例子來討論吧,雖然其結果都看似是善惡有報,但其根本原則卻是大相徑庭的。

先說『因果論』吧,所謂的因果論純粹是指一種自然規律。舉例,比如A 傷害了 B, 首先從內心世界來說,A 已經種下了在未來自己清醒時,會後悔和愧疚的『因』。接著從外在的客觀世界來說,他很可能已經造成了B 的怨恨,只要時機(緣)成熟,就造成有被反撲的後『果』。所以有足夠智慧的人知道,根據這個規律,這是一個會造成多重痛苦結果的行為,而不會去做。

因 果(Karma),基本上就是Cause and Effect, 其作用時刻都在,不一定和輪迴有關。在東方諸教的普遍觀念中,宇宙時空是無限大的,靈魂的生命也是無始無終的,所以生命形式透過生死輪替的方式來更新叫作 “輪迴”。 而“因果律”則是自然的規律,把“生死”和“輪迴”拿掉,我們依然可以從現世中看到因果的規律。

舉例,阿仁從 小就『因』為環境和教育,習慣了某種不健康的心態和興趣,『因』為有這個錯誤的心態(種子),結『果』他很自然就就會喜歡接觸一些比較不良的活動,去一些 不良的場合,也喜歡結識臭味相投的的人。然後『因』為他被這種環境吸引,把自己放在這種環境,結『果』他的人生也依著這個“習性”步入一種很惡劣,勾心鬥 角,江湖仇殺的世界。

這當中並沒有任何人判決或強迫他,而只是一種业習的沉淪。他在每一天睡醒睜開眼睛時,心想去的地方, 必然是跟他的心相應的“界”, 每一天都做同樣的角色,都是一次輪迴。 只要阿仁沒有辦法真正看清心理那個『因』所會帶來的後『果』, 他會一再的做同樣的選擇,去同樣的地方,遇到同樣的人,事,重複同樣的現世輪迴。

同理,我們在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因果在不斷的進行著,那並沒有什麼特別神奇之處,只是一種『心』和『自然界』的規律而已。所以根據這種教義,佛陀導出的教法是“依法不依人”的真諦,是以法為最高原則,因為“法”是絕對的規律,沒有灰色地帶。

再看『神權論』, 其道理雖然亦是提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但在這個原則之上又加入了一個更高的制裁者。蹊蹺就在這裡,在神權論思想裡,神佛的意願,或者領導者的意願高 於因果律,甚至可以扭曲因果律,然而又從來沒有人可以見到神。所以那些敢於代替神佛發言的人,就可以根據自己的意圖發號施令,也掌握了最高判決權和生殺大權。

而這些領導人之間的訊息分歧就造成了種種的族群矛盾,混亂和災難,這在歷史上不乏多見。因為這是依『人』不依『法』的必然結果,只要參考歷史上『人治社會』與『法治社會』的例子就可以見到當中相近的結果。這兩者基本上是背道而馳的概念。

而如果要讓一個原本實行『法治』的社會變成『人治』,最好的辦法就是說服該社會認同『法治』和『人治』反正都是『治』,是“殊途同歸”的,然後說,你們應該要有更廣闊的接受度,也接受一下『人治』, 或者『神治』。

只 要他們被說服了,就喪失了自主權。這和藏密佛教的亂象一樣,先是吸收佛教的觀念,然後在“佛”、“法”、“僧”之上再加一個絕對權力的“根本上師”。看似 只增加了一點點東西。實則這一舉是完全的架空了佛教的核心,後以個人權慾取代。上師的言論可以完全推翻三寶和因果律,上師可以違背因果,上師可以扭轉因 果,上師可以加持你成佛,上師等同於神。如此則偷天換日,完成了最恐怖的奪舍。

相比原本佛教僧團,一切是依據法規,依照因果的原則為指導。而導師的作用只是提醒和管理,這和“神治”是南轅北轍的。所謂差之毫釐,謬之千里。

每個教派和思想都有本身的優點和缺點,有能夠相融的,也有不相融的。 其中也有相互矛盾的,也有人為政治因素,我們必須小心分辨,不能爛吸收。

我 個人極不認同所謂五教合一之類的概念。你會在進餐時把五種不同的食物全部撈進一個大盆子裡,然後吃下那盆如同廚餘一般的東西嗎?其實,只要稍微注意一下, 很多類似多教合一的信仰,講都最後都有一個他們自己真正最高的主尊神權,借用諸多教派的學說只是為了支撐其終極信仰的幌子而已。

許多事情,比如“依法”或“依人”,“內求”或“外求”,“放縱”或“平衡”,是完全“背道而馳”的理念,而絕非“殊途同歸”。千萬小心不要被模糊,不要被釜底抽薪。慎之慎之。

我 覺得“包容”不等於“爛接受”。 我們需要包容所有人的信仰,卻不代表必須接受所有的信仰為真理。我們必須針對的是錯誤的『事情』而不是『人』,必須包容的則是『人』,而不是錯誤的『事 情』。對於還在路上的人而言,有時後一句“殊途同歸”就如同硫酸一般,會把你的地圖弄得面目全非。到最後連姦淫,暴力,嗑藥,拜偶像都可以說成是佛法了, 多少佛教大德正是因為不自覺的接受了外道的觀念而淪陷。

殊途同歸是一個很美的詞,有很深刻的意義,但就因為如此,它也很常被濫用,因為初生之犢無法分辨。想想看,如果一個人告訴你:“做一個自由人或做一個奴隸,最終也是得死,說起來也是殊途同歸,不如你做我的奴隸吧!”你聽了會如何答他?

宗教大同的觀念可以當成一種廣義認知,有助於提升接受度、化解信仰矛盾,但卻不宜當成修行指標。每個不同階段的人都有適合自己的途徑,我們總不能同時拿著5份不同路徑的地圖上山吧?

– 李威霆. 古晉. 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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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8 四月, 2012 英吋 修煉者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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